芜湖市棚户区改造弋江区哪些地方货币补偿是多少,浙江采取什么楼市救市措施?
1、芜湖市棚户区改造弋江区哪些地方货币补偿是多少
从芜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截至9月底,该市完成棚户区改造征收12014户,其中选择货币化补偿占比近46%,征收效率较以往提高3倍,越来越多的群众倾向于货币化补偿方式。 据芜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前,该市棚户区改造主要采取政府统建安置房方式,1方面源于当时房价上涨过快,市场供应不足;另1方面,政府主导建设安置房模式,即期安置资金支付压力小,做法较为成熟,各地普遍采用。然而,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也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如:建设周期长,从征收到安置建设和竣工交付1般需要4年至5年,群众过渡期较长;安置房质量、成本控制难以达到市场化企业的专业水平,质量投诉较多;1些安置地块为划拨用地,办证难;再加上统建安置房的分配难度大,群众有意见等。 为克服政府主导棚改安置房建设的弊病,芜湖市在“模拟征收”注重民意的前提下,从今年7月开始试点货币化安置补偿新模式,按照周边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连同政府给予的奖励和补助,确保货币补偿款足以让居民购买同等地块的商品房,以及支付基本装修费用。该市实行“1个政策、1个标准、1把尺子”,补偿标准、每户情况等内容均公开上墙,被征收房屋、附属物的实际丈量与补偿做到公平公正,实现政府自建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价值相当;对选择货币化补偿的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后6个月内和6个月至12个月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其应缴契税100%和50%补助。此外,芜湖市搭建群众与企业交流平台,让企业主动参与,进驻棚改征收现场,向被征收人讲解周边商品房房型、区位及价格等具体信息,实现供需双方信息对称。 “以前没得选,不喜欢也没办法。现在拿了补偿款,想住哪儿,我和老伴说了算。”63岁的刘德聪刚从棚户区搬进新房,他十分中意自己的选择。从以前的“要我棚改”到如今“我要棚改”,芜湖市通过征收货币化补偿方式,不仅大大提高土地征迁效率、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惠及数万名棚户区居民。下1步,该市将深入了解棚改居民安置需求的新变化,满足其多样化需求,做好项目融资,确保货币化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2、浙江采取什么楼市救市措施?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了鼓励住房消费的政策,这些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10月18日举行的"中国市长论坛"上表示,各地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作出1些政策上的选择,应该给各地1定的自由度,这也是我国住房主管部门首次对地方刺激楼市政策作出正式表态。 自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1%、央行规定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后,上海等地也于次日出台了激励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城市推出相关政策,各地又根据自身形势的不同各有侧重。本网特别总结了各地政策的亮点,方便读者全面了解这些政策。 上海:减免2手房交易税费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上海10月23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4条,《意见》规定第1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1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上海
1、2手房的比例基本达到1:1,因此新政在2手房交易方面也做了规定,即销售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营业税,自用2年以上自住房转让免个税,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免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重庆:2手房交易减免契税和营业税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本月23日开幕的2008重庆秋季房交会上推出系列优惠措施,包括个人购买2手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免征契税,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对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含)以上2手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 同时,通过买卖成交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否参展)的商品住房,均享受契税和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的优惠政策。此外,优惠政策期限也从以往的4天延长为半个月。 其实,重庆市政府在今年8月份就出台了《关于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市农村居民在重庆首次购买1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2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 杭州:购买100万元以上房产者可办理杭州市户口 10月13日晚间,杭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4条,包括大范围扩大购房入户政策,对购买100万元以上房产的买房者,可办理杭州市户口;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首付比例也由30%降至20%,且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补贴;实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对1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2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等。 宿迁:购房最高可获7%财政补贴 10月8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明确提出了1系列促进房地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对购房户实行财政补贴,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的,可获得0.5%到7%的财政补贴。 此外,新政策规定,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第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20%。公积金贷款限额也随之提高,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业主,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基础上可再提高10万元。 南京:取消“1套1价”制度 9月27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共20条,据此,从10月1日起,南京市民买房可享受政府补贴。具体为:从今年10月1日起,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含2手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1至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含2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 同时,新政还取消了自2007年起实行的“1套1价”制度,即每套住房的相关价格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公示,包括房屋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对此,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表示,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到了要调整(政策)的时候,这个不用回避。 常州: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常州市委市政府9月3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5条,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外地职工来当地购房。 与市民直接相关的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为40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以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取消对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2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 此外,在增加供给方面,政府将“优先安排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帮助开发企业消化存量”。 芜湖:购首套房获50%契税补助 芜湖市政府9月7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9条,政策规定凡是9月初到明年8月底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购房人可以获得交纳契税总额50%的补助;购买小户型则能享受交纳契税额100%的补助,且每平方米还有100元的补贴。 此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下调为 20%,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下调为 30%;夫妻双方均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25万元;夫妻双方仅有1方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20万元。鼓励商业银行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组合贷款 西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调整 西安市政府9月出台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3个等级给予1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标准是全年家庭总收入不超过33200元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将收入标准调整为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河南:买房不出省可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河南省政府8月23日召开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房款比例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各市房价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0年至30年;只要交付人购买住房不出省,就可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凡是购买首套经适房的,将免除房地产交易契税;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可按1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 辽宁:8城市可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 7月24日,辽宁省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8城市共同签署了《辽宁中部8城市住房公积金协作协议》。根据协议,8城市市民异地购买住房时也可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与当地市民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其中,2008年5月沈阳市公布普通住宅价格新标准,上调市内5区普通住宅标准至6700元/平方米,使得大部分商品房交易契税从4%将为1.5%。 福州: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延至30年 2008年8月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1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使用上限,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0年;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住房标准标准。 厦门:购房入户政策放宽 厦门自8月1日起调整“购房入户”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新政策规定,在厦门岛外同安、翔安两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除外)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 同时,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低于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以下。 长沙:全面推行货币补贴,停止实物分配 长沙7月22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 同时,2手房交易综合税暂由1.98%调整为1.1%,购买2手普通商品房,按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2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2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此外,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第1套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
3、芜湖2021年7月份房价会涨吗?
应该会涨,虽然地价有限制,但代建资金高,而且钢材等大宗物资价格上涨太多,人工价格也在上升,所以会涨。
4、我是上海人有1套住房人均面积33。没有贷过款,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现在想购买1套90平的最高能贷多少?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了鼓励住房消费的政策,这些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10月18日举行的"中国市长论坛"上表示,各地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作出1些政策上的选择,应该给各地1定的自由度,这也是我国住房主管部门首次对地方刺激楼市政策作出正式表态。 自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1%、央行规定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后,上海等地也于次日出台了激励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城市推出相关政策,各地又根据自身形势的不同各有侧重。本网特别总结了各地政策的亮点,方便读者全面了解这些政策。 上海:减免2手房交易税费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上海10月23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4条,《意见》规定第1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1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上海
1、2手房的比例基本达到1:1,因此新政在2手房交易方面也做了规定,即销售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营业税,自用2年以上自住房转让免个税,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免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重庆:2手房交易减免契税和营业税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本月23日开幕的2008重庆秋季房交会上推出系列优惠措施,包括个人购买2手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免征契税,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对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含)以上2手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 同时,通过买卖成交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否参展)的商品住房,均享受契税和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的优惠政策。此外,优惠政策期限也从以往的4天延长为半个月。 其实,重庆市政府在今年8月份就出台了《关于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市农村居民在重庆首次购买1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2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 杭州:购买100万元以上房产者可办理杭州市户口 10月13日晚间,杭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4条,包括大范围扩大购房入户政策,对购买100万元以上房产的买房者,可办理杭州市户口;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首付比例也由30%降至20%,且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补贴;实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对1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2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等。 宿迁:购房最高可获7%财政补贴 10月8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明确提出了1系列促进房地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对购房户实行财政补贴,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的,可获得0.5%到7%的财政补贴。 此外,新政策规定,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第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20%。公积金贷款限额也随之提高,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业主,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基础上可再提高10万元。 南京:取消“1套1价”制度 9月27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共20条,据此,从10月1日起,南京市民买房可享受政府补贴。具体为:从今年10月1日起,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含2手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1至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含2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 同时,新政还取消了自2007年起实行的“1套1价”制度,即每套住房的相关价格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公示,包括房屋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对此,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表示,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到了要调整(政策)的时候,这个不用回避。 常州: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常州市委市政府9月3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5条,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外地职工来当地购房。 与市民直接相关的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为40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以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取消对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2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 此外,在增加供给方面,政府将“优先安排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帮助开发企业消化存量”。 芜湖:购首套房获50%契税补助 芜湖市政府9月7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9条,政策规定凡是9月初到明年8月底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购房人可以获得交纳契税总额50%的补助;购买小户型则能享受交纳契税额100%的补助,且每平方米还有100元的补贴。 此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下调为 20%,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下调为 30%;夫妻双方均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25万元;夫妻双方仅有1方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20万元。鼓励商业银行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组合贷款 西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调整 西安市政府9月出台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3个等级给予1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标准是全年家庭总收入不超过33200元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将收入标准调整为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河南:买房不出省可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河南省政府8月23日召开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房款比例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各市房价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0年至30年;只要交付人购买住房不出省,就可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凡是购买首套经适房的,将免除房地产交易契税;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可按1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 辽宁:8城市可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 7月24日,辽宁省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8城市共同签署了《辽宁中部8城市住房公积金协作协议》。根据协议,8城市市民异地购买住房时也可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与当地市民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其中,2008年5月沈阳市公布普通住宅价格新标准,上调市内5区普通住宅标准至6700元/平方米,使得大部分商品房交易契税从4%将为1.5%。 福州: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延至30年 2008年8月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1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使用上限,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0年;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住房标准标准。 厦门:购房入户政策放宽 厦门自8月1日起调整“购房入户”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新政策规定,在厦门岛外同安、翔安两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除外)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 同时,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低于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以下。 长沙:全面推行货币补贴,停止实物分配 长沙7月22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 同时,2手房交易综合税暂由1.98%调整为1.1%,购买2手普通商品房,按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2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2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此外,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第1套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
5、3明地区最新房地产交易条例哪有?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了鼓励住房消费的政策,这些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10月18日举行的"中国市长论坛"上表示,各地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作出1些政策上的选择,应该给各地1定的自由度,这也是我国住房主管部门首次对地方刺激楼市政策作出正式表态。 自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1%、央行规定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后,上海等地也于次日出台了激励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城市推出相关政策,各地又根据自身形势的不同各有侧重。本网特别总结了各地政策的亮点,方便读者全面了解这些政策。 上海:减免2手房交易税费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上海10月23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4条,《意见》规定第1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1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上海
1、2手房的比例基本达到1:1,因此新政在2手房交易方面也做了规定,即销售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营业税,自用2年以上自住房转让免个税,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免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重庆:2手房交易减免契税和营业税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本月23日开幕的2008重庆秋季房交会上推出系列优惠措施,包括个人购买2手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免征契税,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对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含)以上2手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 同时,通过买卖成交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否参展)的商品住房,均享受契税和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的优惠政策。此外,优惠政策期限也从以往的4天延长为半个月。 其实,重庆市政府在今年8月份就出台了《关于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市农村居民在重庆首次购买1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2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 杭州:购买100万元以上房产者可办理杭州市户口 10月13日晚间,杭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4条,包括大范围扩大购房入户政策,对购买100万元以上房产的买房者,可办理杭州市户口;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首付比例也由30%降至20%,且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2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补贴;实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对1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2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等。 宿迁:购房最高可获7%财政补贴 10月8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明确提出了1系列促进房地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对购房户实行财政补贴,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的,可获得0.5%到7%的财政补贴。 此外,新政策规定,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第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20%。公积金贷款限额也随之提高,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业主,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基础上可再提高10万元。 南京:取消“1套1价”制度 9月27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共20条,据此,从10月1日起,南京市民买房可享受政府补贴。具体为:从今年10月1日起,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含2手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1至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含2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 同时,新政还取消了自2007年起实行的“1套1价”制度,即每套住房的相关价格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公示,包括房屋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对此,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表示,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到了要调整(政策)的时候,这个不用回避。 常州: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常州市委市政府9月3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5条,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外地职工来当地购房。 与市民直接相关的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为40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以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取消对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2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 此外,在增加供给方面,政府将“优先安排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帮助开发企业消化存量”。 芜湖:购首套房获50%契税补助 芜湖市政府9月7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9条,政策规定凡是9月初到明年8月底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购房人可以获得交纳契税总额50%的补助;购买小户型则能享受交纳契税额100%的补助,且每平方米还有100元的补贴。 此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下调为 20%,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下调为 30%;夫妻双方均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25万元;夫妻双方仅有1方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20万元。鼓励商业银行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组合贷款 西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调整 西安市政府9月出台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3个等级给予1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标准是全年家庭总收入不超过33200元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将收入标准调整为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河南:买房不出省可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河南省政府8月23日召开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房款比例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各市房价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0年至30年;只要交付人购买住房不出省,就可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凡是购买首套经适房的,将免除房地产交易契税;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可按1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 辽宁:8城市可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 7月24日,辽宁省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8城市共同签署了《辽宁中部8城市住房公积金协作协议》。根据协议,8城市市民异地购买住房时也可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与当地市民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其中,2008年5月沈阳市公布普通住宅价格新标准,上调市内5区普通住宅标准至6700元/平方米,使得大部分商品房交易契税从4%将为1.5%。 福州: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延至30年 2008年8月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1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使用上限,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0年;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住房标准标准。 厦门:购房入户政策放宽 厦门自8月1日起调整“购房入户”政策和普通住房标准。新政策规定,在厦门岛外同安、翔安两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除外)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 同时,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低于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以下。 长沙:全面推行货币补贴,停止实物分配 长沙7月22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 同时,2手房交易综合税暂由1.98%调整为1.1%,购买2手普通商品房,按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2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2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此外,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第1套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
6、最新购房政策有没有补贴?
楼市“去库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确定的2016年经济工作的“国家任务”,全面刺激政策似乎不受青睐,“分城施策”已经成为最高决策层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思路。分城调控不同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口径将不尽相同。各地对应对库存刺激楼市已经出台了1些地方性补贴政策。特大型城市仍将维持从严的政策口径,而库存量较大23线城市,有的已经出台地方性政策,对“新市民”购房通过补贴、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方面的手段,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23线城市对第3套住房的各类限制,有望渐次放开。
1、杭州市富阳区的政策是侧重于吸引人才而设。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最多不超过5万元。全日制博士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最多不超过15万元。最高级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或1次性补助80万元。
2、福建晋江从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2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2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5%的财政补贴。 从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2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2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3、浙江宁波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2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1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1项,不得重复享受。
4、河南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买人,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
5、福建省连江县实施的则是“面积梯度”原则。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2万元的财政补贴。这是因为,相较于城市户籍人口较强的购买力,农村人选购的房型面积普遍较小。所以,在补贴政策中会特别区隔开面积大小或者城乡区别。
6、安徽芜湖市民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目前,芜湖需要缴纳4%契税的户型1般为144平米(含)以上户型。
7、山东潍坊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2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的同时,对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个人,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8、河南安阳市居民只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2万元的购房补贴。安阳是十分少见的不分户籍、大小,按套数实施补贴的地方。
9、浙江衢州市民在2015年10月15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或2手住房,可享受普惠购房补助。普惠购房补助。按购房款0.8%给予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在享受上述普惠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款1.5%的人才购房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 以上是各地已经出台的政府补贴购房新政策,各地补贴标准和形式不同,主要是根据本市自身情况来制定的,有的为了吸引高端人才买房落户,有的是为了几次改善型住房市场,不管政策有何不同受益的还是广大想买房的购房者。2016年整体楼市政策有望进1步利好,到底买不买房相信购房者在衡量房价和自身居住需求后会有更明确的答案。